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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新高考改革实施细则出台 最复杂的“等级赋分”有了细则

文章来源:中国宁波网 发布时间:2014年12月13日 点击数:
     备受关注的浙江省高考改革,昨天出了两项细则———《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》和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》,新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和选考科目考试时间排定,同时还详细解释了新出现的"等级赋分"具体规则。

    学业水平考试细则

    2次考试都不合格

    可增加1次考试机会

    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。所有普通高中在校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,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各科考试,每科至多报考2次。2次考试都不合格的可以增加1次考试机会。

    考试科目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(含英语、日语、俄语、德语、法语、西班牙语)、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技术(含信息技术、通用技术)、体育与健康、音乐、美术。其中体育与健康、音乐、美术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,外语参加全国考试,其余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。

    除外语,其余2015年10月开考

    学业水平考试一年安排两次,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。2015年10月进行首次考试,其中外语科目2016年10月进行首次考试。每年4月开考除外语以外科目,10月开考全部科目,外语另一次考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进行。

    成绩共分5个等级

    不合格不超过5%

    学业水平考试时间,语文、数学各80分钟,外语120分钟,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技术各60分钟。

   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分值为:语文、数学各100分,外语150分,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技术各70分。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。

    成绩采用等级制,设A、B、C、D、E5个等级,E为不合格。以卷面得分为依据,A、B、C等按15%、30%、30%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,E等比例不超过5%。也就是说,大约15%的同学可以拿到A,得到E的同学不超过5%。

    普通高中2013级及之前的在校生仍按原办法参加考试。因休学、留级等原因转入2014级的学生,其已获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有效。

    各科考试日程安排(表1)

    选考科目细则

    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该科目时就确定

    新高考改革中,师生们最为关心的是选考科目问题。选考科目考试,指的是考生从思想政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技术(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)7门学科中自主确定3门选考科目,选考科目要计入高考总分。

    新高考选考实行网上报名。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该科目时确定。每科最多报考2次。成绩2年有效。

    高中选考一年安排两次,分别在4月和10月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同期进行。各科考试时间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同科目基础上各加长30分钟,各为90分钟。高中选考在2015年10月进行首次考试。而且,统一设置在标准化考点,同考点的选考科目考试与学业水平考试分设考场(见表1)。

    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,在有效期内自主确定所选科目的一次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。

    21个等级进行赋分

    1%考生能获满分

    之前,新出现的"等级赋分"让家长和学生很难理解,这次公布的细则有了具体规定。等级赋分的方案具体为:考生各科成绩按等级赋分,以当次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,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。起点赋分40分,满分100分,共分21个等级,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。

    这里有一张表格,值得大家收藏,公布了具体等级比例和赋分值(见表2)。

    因此,在新高考的成绩中,选考科目会出现两个分数,一个是卷面分,一个是等级赋分。卷面分不会被直接使用,而是将作为等级赋分的依据。以各科"必考题70分+加试题30分"卷面得分为依据,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,其中第21等级比例不超过1%。

    这个例子可能更便于大家理解:比如某同学化学成绩,必考题68分,加试题27分,卷面分为95分。如果他的成绩排名在当次考试的前1%,那么按照等级赋分方案计算,他计入高考的化学分数应该为100分;如果他的成绩排名在当次考试的前2%,参照等级比例和赋分值,他计入高考的化学分数应该为97分。

    具体等级比例和赋分值(表2)

    东南商报记者 李臻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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