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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 务 处

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08年12月25日 点击数:

教务处是在校长领导下,负责学校教育、教学工作管理的职能机构。其主要职能是:

()执行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,制订并实施学校教务工作计划和有关教育、教学、科研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。审阅教研组、备课组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师教学进度计划,并定期检查指导,总结交流经验。

    ()安排全校课务等工作,编制校历、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。

    ()做好全校师生的簿本及教学参考书的征订工作;审批各年级、各学科试卷及教学补充材料,做好试卷、学生成绩、计划、总结等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。

    ()组织、安排全体学生的美育、劳动技术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加强指导,讲求实效。

    ()按照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和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安排好体育卫生工作,组织好两课两操两活动和达标活动;组织好体育运动会,做好学生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的组织、检查工作;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,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。

    ()抓好图书室、文印室、实验室、电教室、卫生室、有线电视台、无线电台、微机房、语音室、体育器材保管室、劳技专用教室、多媒体教室、音乐美术专用教室等管理工作,充分发挥它们在教学中的作用。

    ()组织教师进修,安排好教师教育理论学习、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;注重培养青年教师,培养各科教学骨干;加强对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研究和指导,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。

    ()做好招生工作,毕业生的升学和就业指导工作,对往届毕业生进行追踪调查,分析反馈信息,改进教育教学工作。

    ()严格学籍管理;做好学生的编班、报到注册、升留级、转学、休学、复学、退学、毕业、肄业等教务工作;设立并管理好学生总名册、学籍卡、健康卡、毕业生登记表、学生去向登记、学籍存根、学生证、校徽号码等学籍档案工作。

()搞好校际的教育教学交流、观摩活动的安排和接待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515-853182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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